《阿斯报》消息,10月16日,西班牙足球协会上诉机构对皇家马德里提出的上诉作出裁决,决定不予受理,因此维持了对维尼修斯的四场禁赛处罚。面对这一决定,皇马方面计划向西班牙体育仲裁法庭(TAD)发起进一步的诉讼。

由于这场伤病,维尼修斯将不得不放弃参加与塞维利亚、巴塞罗那、桑坦德竞技以及瓦伦西亚的下一轮联赛,他的回归预计将在11月国际赛事结束后,与塞尔塔的比赛中实现。

在提交的申诉中,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对两项惩罚措施提出了挑战。对于因直接出示红牌导致的两场禁赛,俱乐部强烈要求取消这一处罚,或者按照纪律规则第121.1节的规定,将禁赛期缩短至一场。皇马强调,根据以往类似拉扯头发事件的处理方式,应适用该条款,而非此次事件中引用的第130.2节。

皇马对因对主裁判迪亚斯·德梅拉提出异议而额外增加的两场禁赛提出异议,强烈要求取消这一处罚,或者改为适用仅需出示黄牌的第118.1条款。

所有上诉请求均被拒绝。上诉委员会认定,裁判的判决并无显著重大失误,且涉事行为并非在真实争夺球权的情境下发生,故依据第130.2条款作出裁决是恰当的,该条款规定的最低处分措施为停赛两轮。

同时,委员会强调,原纪律委员会所做裁决中不存在足以构成撤销理由的动机瑕疵,从而决定保留原定的惩罚措施。